Wednesday, October 5, 2011

一个星期了!
终于找到你的blog,
你的Blog emo到死啊!
很开心
因为我所以你的blog多了一个不emo的post。

其实跟你在一起就像做梦
所有压力就仿佛不在了
跟你一起我就变成了个小孩子

我们在一起7天,
而我们总共看了4部戏
首先一部没有想象中那么好看的Nasi Lemak 2.0
我们第一次约会,
也是我第一次单独和一个女生去看的一部戏
第一次约会就骗了你
不要生气ok. ;)

然后一部很可爱的Mad Ghost.
我人生第一次告白就在这场戏开场之前
醉翁之意不在酒,
浩珲之意不在Mad Ghost,在你身上
所以感觉整部戏都蛮好看的(也许因为专注力不在这部戏上吧)
这也许是我微笑得最久的一天吧
谢谢你 x)

过后也是一部很可爱的Johnny English,
我们正式手牵手一起去看的第一部戏
也是你请我看的第一部戏

最后就是刚刚才看了的Fright Night
zombie戏,
蛮不错啦~
也是我们在一起一星期的一个"大日子"
时间真的过得好快..

看了你写的那篇928
想跟你说,
我太早告白了吗?我记得你自己跟过我说“喜欢一个女子就不要拖拖拉拉,直接去拖她的手啊”
我也是听你的话罢了 =P
喂!那招数很烂咩???
dok了这么多还是觉得那个最好啦!
将就下可以没有 XD
对啊,
如果没有去登嘉楼做工的话
就认识不到这聪明的你
更加不可能跟你在一起
周梦琳
我想说我绝对不会伤害你的
看看我慈祥的笑容. eeeeeee~ :)
ok ok!
答应你疼你爱你保护你不欺负你啦!
你欺负我就ok!

很多人问我喜欢你些什么,
其实我真的不知道怎样回答啦!
我只是忽然发现
发现我的笑话都只想对她说
发现我的身体就不断想靠近她
发现我们两个被派去不同的地方做工我会有点不爽
发现她和其他男生更谈得来时我会吃醋
发现看着她飞车我会异常不安
发现自己想冲上去拖她的手的冲动特别强烈
发现自己忽然会很想紧紧抱着她
***还有很多更肉麻的,还是不说了。等下我被告against public decency.***

这篇也许是我这整个部落格有史以来最肉麻的一篇吧
为了你,
肉麻一点也无所谓
其实还有跟肉麻的啦!
如果你要听就私底下跟你讲完它ok!
Sorry啊读者们,
写了这么长,
你们读了那么久,
这么肉麻还是坚持看到这边
其实这篇东西我不是写给你们
是写给我女朋友,周梦琳的
ok mou.
祝福我们吧~

=P


我们的第一部戏的其中一首插曲.
<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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